招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污水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1-0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污水运输项目己批复,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货物运输或渣土清运等相关内容;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8 日至2018 年11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4-87895107。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 月28 日09 时3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联系人:盛科科 电 话:0574-8807860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509 联系人:王静 电 话:0574-87464312 传 真:0574-87461353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 电 话:0574-87895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