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
热力管道保温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招) |
发布日期:2018-05-07 |
1.招标条件: 热力管道保温棉材料采购项目 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热力管道保温棉材料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市区 2.3招标范围: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热网工程保温棉材料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5 万元人民币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内。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书后15天起开始供货,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书规定的供货清单、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准时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 3.2项目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保温棉制作业绩(以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合同原件开标时随带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5 月7 日至2018 年05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7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05 月22 日15 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 元整 6.2提交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提交截止时间: / 年 /月 / 日16时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08号 地 址: / 邮 编: 315192 邮 编: / 联 系 人: 韩琼 联 系 人: / 电 话: 0574-87783004 电 话: / 传 真: 0574-8734726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7895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