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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燃运劳务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3
发布时间:2018年1月3日
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为维护公司生产正常运作,确保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正常稳定生产和进一步控制、降低人力成本,拟将现有部分工作以劳务用工服务外包,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燃运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9万元(含税价)
服务范围:生物质输料及料场为24小时连续运转,采用四班三倒,燃运班组每班6人;卸料2人,机动、卫生5人(2#料场上料时和日常料场清理打扫卫生),总计31人。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出示体检报告),作风正派,持有行车和铲车作业上岗证人员不少于8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资格(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资料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5:00,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联系人:  马晨皓
电话:0574-880783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邮编: 315000      联系人:严锋、吕赟
电话:0574-87128864   传真:0574-8738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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