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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管控一体化平台软件的设计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 招标条件: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管控一体化平台软件的设计研发 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管控一体化平台软件的设计研发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管控一体化平台软件的设计研发 项目。
2.2项目地点: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3招标范围:合同服务期限内,完成本次厂区管控一体化平台软件的设计研发,包括全厂生产过程监视、趋势分析、生产报表、性能计算、设备状态监视、小指标考核、历史回放、事件报警、智慧大屏、移动应用等在内的业务管理,实现企业数据整合,支撑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万元(含6 %增值税);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0.1887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1  个。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公司注册地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01 16 日至2023 01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及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至报名网站:http://bid.ndig.com.cn/进行报名,并自行登入报名查询入口查询,确认是否已报名成功。招标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由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自行从报名网站查询下载,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02 07 14 00 (北京时间)
地点为: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08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注:如开标期间开标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有疫情管控措施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由投标单位邮递至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到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门卫处接收(邮递的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标书送达),并妥善保管,确保密封完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02 07 14 00 (北京时间)
地点为: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08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7.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提交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备注编号HX-2023-1010
账户名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南部商务区支行
银行账号:94260078801800000062
提交截止时间:  2023 02 03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将缴纳凭证发至以下邮箱,并电话确认:
邮箱:49225819@qq.com;电话:0574-88228780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制在技术资信标中。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8.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gzw.ningbo.gov.cn)、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di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延兴路299号 
联 系 人:  项俞喧                     
电    话:  0579-82688053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2室
联 系 人:  王静、唐佳萍、陈佳妮、张霆   
电    话:  0574-88228780          
传    真:  0574-87057572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 0574-89299056
版权所有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维护:宁波中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ICP备1202268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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