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
干污泥入炉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
发布日期:2019-11-0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干污泥入炉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干污泥入炉系统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新建5级带式输送机,原有1#、2#炉污泥入炉无轴绞龙拆除,1#-4#锅炉重新布置污泥入炉皮带。原炉前带式输送机实施保养、走向改造。包括所有系统相配套的土建、钢结构、电气设备采购安装等。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78000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7标段划分:1 个。 2.8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9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所有资质证书有效期均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其他要求 按以下原则办理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并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资担保)审查: ①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须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 ②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审核通过。 (相关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1 月04 日至2019 年11 月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19 日0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25000.00元整 6.2提交形式:电汇或网银(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818600101421001182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 月18 日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无需再次递交)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封面),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2、缴纳完保证金须把银行回单复印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49225819@qq.com)以确认。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于开标3日后凭银行回单复印件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凭银行回单复印件退还。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黄家埠镇环保工业园区A区邵家路2号 邮 编:315464 联 系 人:张栋荣 电 话:0574-58123282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邮 编:315103 联 系 人:王静、田恬 电 话:0574-87464312 传 真:0574-87461353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7895107 |